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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2025-07-01 11:09本站编辑  (浏览次数)

党委统战部是学校党委负责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,是学校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、组织协调机构、具体执行机构、督促检查机构,并为统战对象服务,主要职责为:

1.在学校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,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制定统战工作计划及实施举措,提出学校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
2.帮助和引导学校统战系统各界人士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,为国家、地方和学校的发展服务。

3.认真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,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履职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,支持他们开展各种活动,积极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。

4.做好党外人士政治安排、实职安排和社会安排的举荐工作,了解掌握党外知识分子情况,建立健全党外知识分子人才库,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培养、选拔、举荐党外后备干部和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。

5.落实联谊交友制度,及时向党外人士通报情况,认真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,支持其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。

6.负责党外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政府参事、文史馆员等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,支持他们认真履行参政议政、建言献策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责

7.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,加强与少数民族师生的联系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。统筹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。

8.做好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和侨务工作。指导侨联和欧美同学会加强自身建设,协助开展各项活动。协调做好出国、留学归国人员统战工作。

9.推动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,构建大统战格局,指导二级党组织开展统战工作,培训基层统战工作人员。

10.加强统战理论和政策研究,做好调研、宣传及信息工作。

11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